東方設計學院流行商品設計系主辦
Joy Huang Studio Glass
矽玻璃藝術創作工坊
星期五, 十月 07, 2011
星期五, 八月 12, 2011
100年「玻璃藝術人才培訓」報名開始!
為深耕玻璃藝術文化並培訓新一代的創作人才,新竹市文化局於8月至11月舉辦「玻璃藝術人才培訓」研習活動,歡迎對玻璃藝術創作有興趣的民眾即日起踴躍報名參加。
「玻璃藝術人才培訓」活動自8月20日至11月6日止,在玻工館的玻璃工坊舉行,課程內容有「琉璃珠與火熔細工研習班」、「吹製玻璃」初階班及進階班等,上課時間自上午9時至16時,費用1仟元至8仟元不等,共招收30名學員,歡迎年滿18歲以上,有志於玻璃藝術創作的大專院校玻璃藝術相關科系學生,或具有玻璃藝術創作經驗之社會人士踴躍參加。
此次研習課程邀請台灣工藝之家許金烺、資深藝術家蔡松平、戴文泰及英國紹綠藝術設計大學玻璃藝術學系畢業的黃瓊儀老師授課,師資群各各具有豐富的教學與創作經驗,授課內容包含基本安全須知與技術講解,透過師生的互動,讓學員實地學習到玻璃創作理念、技法及實務經驗。報名方式請至玻璃工藝博物館報名或電洽03-5626091轉101徐小姐。
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新竹市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b.gov.tw/查看
http://www.hcccb.gov.tw/chinese/01news/news_a02.asp?bull_id=5234
星期日, 七月 24, 2011
2012新竹市金玻獎玻璃藝術創作比賽簡章
壹、計畫目標:
一、 為推廣玻璃藝術,鼓勵玻璃創作及對玻璃材質之運用,進而提昇國內藝術創作水準。
二、 藉由作品的展出提升大眾對玻璃的認識及鑑賞,進而促進玻璃藝術之發展。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三、 協辦單位:新竹市竹塹玻璃協會、新竹市風城藝術玻璃作家協進會
肆、實施辦法:
一、 作 品:以玻璃為主要素材,主題不拘。
二、 類 別:分為三類。
(一)第一類—單一媒材類:完全以玻璃為材料所設計、製作之藝術創作。
(二)第二類—複合媒材類:以玻璃為主,其他材料為輔所設計、製作之藝術創作。
(三)第三類—學生創作類:各級公私立學校在校學生(附學生證影印本),以玻璃為主要材料所設計、製作之藝術作品。
三、參加對象:對玻璃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
四、參加方式:作品一律採甄選方式,並請親自送件。
五、收件時間:100年11月22日(二)至11月24日(四)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逾時恕不受理。
六、收件地點: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 地址:新竹市300東大路一段2號
電話:(03)5626091。
七、參加件數:每人參加作品每類以一件為限,繳交作品時須附本次作品送件表(送件表於本簡章背面)、作品彩色相片一張,作品須做防震,以便利儲藏運輸之外殼包裝(例如:錦盒、木箱)。
八、責任:承辦單位對徵選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材質脆弱、徐冷不良、作品本身結構及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遭受損害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保險:參賽作品,保險期限自11月22日起(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最高賠償金每件作品均以新台幣貳萬元整計,各類作品經決審獲入選以上獎項者,每件作品保額均以伍萬元計,惟得獎獎金超出伍萬元者,以實際獎金金額投保。
十、獎項及獎勵:
(一) 金玻獎:不分類評選出最優秀者一名,給予獎金二十萬元、金玻獎獎
座,作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二) 第一名: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一名,各給予獎金十二萬元、獎座,
作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三) 第二名: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一名,各給予獎金八萬元、獎座,作
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四) 第三名: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二名,各給予獎金四萬元、獎座,作
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五) 佳 作: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若干名,各給予獎金一萬元、獎座,
作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
(六) 學生創作獎:從第三類組中選出優秀之學生玻璃藝術創作作品,第一
名選出一名並給予獎學金一萬元及獎座,第二名選出一名並給予獎學金八千元及獎座,第三名選出一名並給予獎學金五千元及獎座,佳作選出三名給予獎學金三千元及獎座。以上得獎作品並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
(七) 入 選:從各類組中評選出若干名,頒予獎狀,作品參加2012金玻
獎作品展覽。
(八)獎金由本局編列101年度預算支應。
十一、頒獎時間:另定(個別通知)
十二、評審事宜:
(一) 由承辦單位邀請有關玻璃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 本活動之評審時間定於100年11月30日(三)初審,12月1日(四)決
審。
(三) 評審均以實際作品評選之。
(四) 評審地點: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東大路一段2號)。
(五) 評審標準:材質利用(25%)、技術應用(25%)、整體美感(25%)、創意及設計理念(25%)。
十三、退件日期:
(一) 評審未得獎之作品,承辦單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作者領回,通知後一週內未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二) 得獎需退件之作品暫由承辦單位保管,俟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結束後一週內領回。
十四、注意事項:
(一) 作品應為個人之創作,如發現有抄襲或該作品曾在國內外其他公開展覽得獎,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及獎金。
(二) 得獎作品之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辦理扣繳事宜。
(三) 作品之保險價值,僅供參考。本館得組成鑑價委員會評定。作品自入館完成登記手續起,至退件期間,由主辦單位負責保險,然遇不可預防之災害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 作品送件表,請向承辦單位索取,並請附回郵信封,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新竹市300東大路一段2號,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收,或上網下載簡章及送件表 (http://www.hcccb.gov.tw/) 。
(五) 作品評審結果,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由承辦單位典藏之作品,將於展後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六) 承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及出版品販售之權利,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 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上簽名蓋章後,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及比賽最新訊息,隨時公佈於新竹市文化局網站,洽詢電話03-562-6091 。
(九) 作品由參賽者自行判斷參加類別,倘有爭議時,由評審委員認定,作者不得異議。
一、 為推廣玻璃藝術,鼓勵玻璃創作及對玻璃材質之運用,進而提昇國內藝術創作水準。
二、 藉由作品的展出提升大眾對玻璃的認識及鑑賞,進而促進玻璃藝術之發展。
貳、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三、 協辦單位:新竹市竹塹玻璃協會、新竹市風城藝術玻璃作家協進會
肆、實施辦法:
一、 作 品:以玻璃為主要素材,主題不拘。
二、 類 別:分為三類。
(一)第一類—單一媒材類:完全以玻璃為材料所設計、製作之藝術創作。
(二)第二類—複合媒材類:以玻璃為主,其他材料為輔所設計、製作之藝術創作。
(三)第三類—學生創作類:各級公私立學校在校學生(附學生證影印本),以玻璃為主要材料所設計、製作之藝術作品。
三、參加對象:對玻璃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
四、參加方式:作品一律採甄選方式,並請親自送件。
五、收件時間:100年11月22日(二)至11月24日(四)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逾時恕不受理。
六、收件地點: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 地址:新竹市300東大路一段2號
電話:(03)5626091。
七、參加件數:每人參加作品每類以一件為限,繳交作品時須附本次作品送件表(送件表於本簡章背面)、作品彩色相片一張,作品須做防震,以便利儲藏運輸之外殼包裝(例如:錦盒、木箱)。
八、責任:承辦單位對徵選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或作品材質脆弱、徐冷不良、作品本身結構及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遭受損害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九、保險:參賽作品,保險期限自11月22日起(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最高賠償金每件作品均以新台幣貳萬元整計,各類作品經決審獲入選以上獎項者,每件作品保額均以伍萬元計,惟得獎獎金超出伍萬元者,以實際獎金金額投保。
十、獎項及獎勵:
(一) 金玻獎:不分類評選出最優秀者一名,給予獎金二十萬元、金玻獎獎
座,作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二) 第一名: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一名,各給予獎金十二萬元、獎座,
作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三) 第二名: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一名,各給予獎金八萬元、獎座,作
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四) 第三名: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二名,各給予獎金四萬元、獎座,作
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並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五) 佳 作:第一、二類組各評選出若干名,各給予獎金一萬元、獎座,
作品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
(六) 學生創作獎:從第三類組中選出優秀之學生玻璃藝術創作作品,第一
名選出一名並給予獎學金一萬元及獎座,第二名選出一名並給予獎學金八千元及獎座,第三名選出一名並給予獎學金五千元及獎座,佳作選出三名給予獎學金三千元及獎座。以上得獎作品並參加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
(七) 入 選:從各類組中評選出若干名,頒予獎狀,作品參加2012金玻
獎作品展覽。
(八)獎金由本局編列101年度預算支應。
十一、頒獎時間:另定(個別通知)
十二、評審事宜:
(一) 由承辦單位邀請有關玻璃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二) 本活動之評審時間定於100年11月30日(三)初審,12月1日(四)決
審。
(三) 評審均以實際作品評選之。
(四) 評審地點:新竹市玻璃工藝博物館(東大路一段2號)。
(五) 評審標準:材質利用(25%)、技術應用(25%)、整體美感(25%)、創意及設計理念(25%)。
十三、退件日期:
(一) 評審未得獎之作品,承辦單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作者領回,通知後一週內未領回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二) 得獎需退件之作品暫由承辦單位保管,俟2012金玻獎作品展覽結束後一週內領回。
十四、注意事項:
(一) 作品應為個人之創作,如發現有抄襲或該作品曾在國內外其他公開展覽得獎,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及獎金。
(二) 得獎作品之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辦理扣繳事宜。
(三) 作品之保險價值,僅供參考。本館得組成鑑價委員會評定。作品自入館完成登記手續起,至退件期間,由主辦單位負責保險,然遇不可預防之災害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 作品送件表,請向承辦單位索取,並請附回郵信封,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新竹市300東大路一段2號,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收,或上網下載簡章及送件表 (http://www.hcccb.gov.tw/) 。
(五) 作品評審結果,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另以書面(或電話)通知。由承辦單位典藏之作品,將於展後由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典藏。
(六) 承辦單位對得獎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及出版品販售之權利,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 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上簽名蓋章後,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及比賽最新訊息,隨時公佈於新竹市文化局網站,洽詢電話03-562-6091 。
(九) 作品由參賽者自行判斷參加類別,倘有爭議時,由評審委員認定,作者不得異議。
Hsinchu City Golden Glass Award
Supervisor/ Council For Cultural Affairs The Executive YuanOrganizer/ Hsinchu City Government
Executive Organizer/ Bureau of Cultural Affairs, Hsinchu City
Co-Organizer/ The Glassman Society, Hsinchu
Hsinchu Wind City glass Artist Association
Competition Artwork/ Utilize glass as the main artwork material.
Topic is unrestricted.
Artwork CategoriesI. Single Media(Glass)
II. Composite Media
III. Students Creativity
Awards
Gold Prize / NT $ 200,000 (awarded to 1 work)
I. Single Media(Glass)
II. Composite Media
First Prize / NT$120,000(awarded to 1 works)
Second Prize / NT$80,000(awarded to 1 works)
Third Prize / NT$40,000(awarded to 2 works)
Honorable Mention / NT$10,000(awarded several)
III. Students Creativity
First Prize / NT$10,000(awarded to 1 works)
Second Prize / NT$8,000(awarded to 1 works)
Third Prize / NT$5,000(awarded to 1 works)
Honorable Mention / NT$3,000(awarded to 3 works)
Target Competitors/ Individuals with interest in glass art creativity.
Competition Process/All competing artworks are judge-selected.
They must be delivered personally.
Please refer to general regulations for details.
Dates of Acceptance/ From November 22th, 2011 to November 24th, 2011, 9:00~16:00 Daily. Late works are not accepted.
Place of Acceptance/No.2, Sec. 1, Dongda Rd.,Hsinchu City 300
General Regulations Can Be Obtained at / Shinchu City Glass Museum
General Regulations Internet Download/ http://www.hcccb.gov.tw
Contact Tel./ +886 3 5626091
Exhibition
Award Winning glass art exhibition
In Hsinchu city international glass art festival 2012 (spring)
Executive Organizer/ Bureau of Cultural Affairs, Hsinchu City
Co-Organizer/ The Glassman Society, Hsinchu
Hsinchu Wind City glass Artist Association
Competition Artwork/ Utilize glass as the main artwork material.
Topic is unrestricted.
Artwork CategoriesI. Single Media(Glass)
II. Composite Media
III. Students Creativity
Awards
Gold Prize / NT $ 200,000 (awarded to 1 work)
I. Single Media(Glass)
II. Composite Media
First Prize / NT$120,000(awarded to 1 works)
Second Prize / NT$80,000(awarded to 1 works)
Third Prize / NT$40,000(awarded to 2 works)
Honorable Mention / NT$10,000(awarded several)
III. Students Creativity
First Prize / NT$10,000(awarded to 1 works)
Second Prize / NT$8,000(awarded to 1 works)
Third Prize / NT$5,000(awarded to 1 works)
Honorable Mention / NT$3,000(awarded to 3 works)
Target Competitors/ Individuals with interest in glass art creativity.
Competition Process/All competing artworks are judge-selected.
They must be delivered personally.
Please refer to general regulations for details.
Dates of Acceptance/ From November 22th, 2011 to November 24th, 2011, 9:00~16:00 Daily. Late works are not accepted.
Place of Acceptance/No.2, Sec. 1, Dongda Rd.,Hsinchu City 300
General Regulations Can Be Obtained at / Shinchu City Glass Museum
General Regulations Internet Download/ http://www.hcccb.gov.tw
Contact Tel./ +886 3 5626091
Exhibition
Award Winning glass art exhibition
In Hsinchu city international glass art festival 2012 (spring)
星期四, 四月 14, 2011
國際玻璃藝術創作交流座談會
一、目標:為提供國際玻璃工藝發展、吹製玻璃藝術創作技巧及小型工作室經驗,特邀請二位國際玻璃創作者,以推動玻璃藝術美學與玻璃產業文化為宗旨,藉著交流座談方式達到在地玻璃創作者與國際交流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竹塹玻璃協會
三、場地提供: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
四、研習時間:100年5月7日(週六) 上午9:30~下午4:30。
五、研習地點:新竹市文化局玻璃工藝博物館(新竹市東大路一段2號)
六、報名方式:因場地空間有限為確定保留席次,故煩請於活動前一週以E-mail報名。E-mail:hotglassjoy@gmail.com
七、活動洽詢:矽玻璃藝術創作工坊03-5760120或E-mail Joy Huang 0960-011789、劉賜蓮0918-668477
八、課程規劃:時間/講題/主講人
10:00~10:30 介紹新竹玻璃 林啟燦理事長
10:30~11:20 個人創作歷程 Malcolm Macfadyen
11:20~12:10 個人創作歷程 Ryan Staub
12:10~13:00 午餐 自理
13:00~14:00 參觀玻璃工藝博物館 自理
14:00~15:00 創作示範 Malcolm Macfadyen
15:00~16:00 創作示範 Ryan Staub
九、講師簡介:
Malcolm Macfadyen(http://www.glasscraft.ca/) 出生於英國,其由鑲嵌玻璃創作開始發展對玻璃素材的熱愛,1973年移居加拿大,1989年接觸吹製玻璃並跟隨多位知名創作者學習,目前於加拿大從事創作與教學並擁有個人工作室,希望能藉著大眾傳播的力量,推廣吹製玻璃藝術。 Ryan Staub(http://www.ryanstaub.com/) 現居於西雅圖,從年輕
時期就開始接觸玻璃,其玻璃學習經驗是從學校、小工廠、個人工作室,以及經過多年學校教學與知名創作者的助手經驗學習而來,目前擁有個人工作室,除了吹製教學外也從事現代藝術玻璃創作,作品受到多處博物館典藏。
時期就開始接觸玻璃,其玻璃學習經驗是從學校、小工廠、個人工作室,以及經過多年學校教學與知名創作者的助手經驗學習而來,目前擁有個人工作室,除了吹製教學外也從事現代藝術玻璃創作,作品受到多處博物館典藏。十、報名表:請詳填(姓 名/聯絡電話/職 業/E-mail資料)後以E-mail方式傳送至hotglassjoy@gmail.com
星期三, 十月 06, 2010
2010年桃園環保系列活動-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設計競賽活動辦法
一、活動主旨
有鑑於桃園縣近年推動資源回收工作績效卓越,為進一步培養環保、人文及創意人才,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特舉辦「資源回收材料藝術創作設計競賽活動」,期藉由本活動宣導垃圾減量、源頭減量及資源再生之觀念,並激發及鼓勵民眾環境創意,以達到推廣環境保護、節能減碳與資源再生愛物惜物之觀念。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參選者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名參加,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二組:
1.學生組:具在學身份者。
2.社會組:除學生組資格外者,皆認定為社會組。
四、參選作品規定
本次活動主題為「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參選者可選用各類廢棄物回收材料,進行藝術作品創作,規定如下: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不得有抄襲情事。
(二)作品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作品材料以各類廢棄物回收材料為主(包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之廢棄物)。
2.作品尺寸限制:作品(含底襯)長、寬、高各不大於180 cm為原則。
五、報名方式及應繳交資料
(一)作品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9年10月18日(星期一)止(以親送或郵戳為憑),請參選者將應繳交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規劃科承辦人劉貞榮先生,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0樓。
(二)應繳交資料:
1.「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競賽活動報名表」電子檔乙份,需勾選報名表中同意事項。
2.其它補充說明資料(非必要)。
3.「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競賽活動作品說明簡報」電子檔乙份,簡報檔內容包含作品說明與其它補充資料外,應附上作品照片五張(照片包含作品正面照、側面照、背面照、三視照與設計特點照等五張如附圖2所示),照片規格不得小於1200×1600相素。簡報格式及範例請至桃園縣政府環保局(http﹕//www.tyepb.gov.tw)活動網頁下載。
4.資料光碟2份,內容應含前述各項資料。檔名應設定為「活動報名表-○○○○(作品名稱)」、「作品說明簡報-○○○○(作品名稱)」及「補充資料-○○○○(作品名稱)」三檔案。(若補充資料過多,應建置名為「補充資料」之資料夾並將各補充資料置於該資料夾中。)
(三)作品實體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通知後攜至指定地點進行實體作品現場評選。
※報名相關檔案與報名資料範例可至活動網頁下載。
註1:報名截止前(以親送或郵戳為憑)未完整提供應繳交資料者,不列入評選。
註2: 得獎作品(三名優選及佳作)之參賽實體作品歸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不予退還。未得獎作品請於活動結束經主辦單位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未取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註3:每參賽者(單位)最多投2件作品,倘作品同時入選,僅取其一成績較佳者給獎,不重覆給獎。
註4:參賽者應無償授權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使用得獎作品於各項宣導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得獎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參賽者並同意不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註5: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倘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得逕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得獎證明)。若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委辦單位造成損害,得獎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註6:凡參賽作品,因保存時、郵寄途中或其它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恕不負責,請參賽者注意。
註7:作品如有需使用光、電等動力,應自行解決動力問題,且需注意安全性與作品穩定性。
六、評分項目及權重
(一)綠色概念(40%):包含以下二項。
1.環保主題與綠色意識(20%):作品之環保意識傳達強度與綠色創作理念之呈現。
2.回收再生利用價值(20%):作品之回收再生利用技巧及觀念之呈現。
(二)創意與視覺性(60%):包含以下三項。
1.作品製作技巧(20%):作品製作技巧之呈現。
2.作品造形美感(20%):作品美觀性之呈現。
3.原創及功能實用性(20%):作品創意性及實用性之呈現。
八、表揚方式
本活動將評選出優選設計獎3名,由環保局配合公開活動頒獎。優選3名,各頒發獎牌乙面與獎金,佳作5名,各頒發獎狀乙紙與獎金,另學生組指導老師予以行政敘獎。本活動總獎金共255,000元,預計各獎項分配如下:
(一)學生組:
1.第1名:新台幣20,000元整(含稅),共1名。
2.第2名:新台幣15,000元整(含稅),共1名。
3.第3名:新台幣10,000元整(含稅),共1名。
4.佳 作:新台幣2,000元整(含稅),共5名,總獎金10,000元整。
(二)社會組:
1.第1名:新台幣80,000元整(含稅),共1名。
2.第2名:新台幣65,000元整(含稅),共1名。
3.第3名:新台幣40,000元整(含稅),共1名。
4.佳 作:新台幣3,000元整(含稅),共5名,總獎金15,000元整。
表1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競賽活動報名表
作品名稱
參賽組別
□學生組 □社會組
□單位名稱
(或個人)
□(學校名稱)
單位
(系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
聯絡手機
指導老師
(若無可免填)
通訊地址
□□□
E-mail
作品尺寸
長:______cm 寬:______cm 高:______cm
注意事項:
l.得獎作品(三名優選及佳作)之參賽實體作品歸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不予退還。未得獎作品請於活動結束經主辦單位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未取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2.獲選作品之參選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參加相關成果發表活動。
3.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金(與相關得獎證明)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4.凡參賽作品,因保存、郵寄途中或其它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恕不負責,請參賽者注意。
5.作品如有需使用光、電等動力,應以自行解決動力問題為原則,且需注意安全性與作品穩定性。
□參選者同意並遵守本活動辦法一切內容。(請勾選)
有鑑於桃園縣近年推動資源回收工作績效卓越,為進一步培養環保、人文及創意人才,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特舉辦「資源回收材料藝術創作設計競賽活動」,期藉由本活動宣導垃圾減量、源頭減量及資源再生之觀念,並激發及鼓勵民眾環境創意,以達到推廣環境保護、節能減碳與資源再生愛物惜物之觀念。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參選者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報名參加,分為學生組與社會組二組:
1.學生組:具在學身份者。
2.社會組:除學生組資格外者,皆認定為社會組。
四、參選作品規定
本次活動主題為「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參選者可選用各類廢棄物回收材料,進行藝術作品創作,規定如下:
(一)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不得有抄襲情事。
(二)作品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作品材料以各類廢棄物回收材料為主(包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之廢棄物)。
2.作品尺寸限制:作品(含底襯)長、寬、高各不大於180 cm為原則。
五、報名方式及應繳交資料
(一)作品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9年10月18日(星期一)止(以親送或郵戳為憑),請參選者將應繳交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規劃科承辦人劉貞榮先生,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0樓。
(二)應繳交資料:
1.「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競賽活動報名表」電子檔乙份,需勾選報名表中同意事項。
2.其它補充說明資料(非必要)。
3.「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競賽活動作品說明簡報」電子檔乙份,簡報檔內容包含作品說明與其它補充資料外,應附上作品照片五張(照片包含作品正面照、側面照、背面照、三視照與設計特點照等五張如附圖2所示),照片規格不得小於1200×1600相素。簡報格式及範例請至桃園縣政府環保局(http﹕//www.tyepb.gov.tw)活動網頁下載。
4.資料光碟2份,內容應含前述各項資料。檔名應設定為「活動報名表-○○○○(作品名稱)」、「作品說明簡報-○○○○(作品名稱)」及「補充資料-○○○○(作品名稱)」三檔案。(若補充資料過多,應建置名為「補充資料」之資料夾並將各補充資料置於該資料夾中。)
(三)作品實體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通知後攜至指定地點進行實體作品現場評選。
※報名相關檔案與報名資料範例可至活動網頁下載。
註1:報名截止前(以親送或郵戳為憑)未完整提供應繳交資料者,不列入評選。
註2: 得獎作品(三名優選及佳作)之參賽實體作品歸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不予退還。未得獎作品請於活動結束經主辦單位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未取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註3:每參賽者(單位)最多投2件作品,倘作品同時入選,僅取其一成績較佳者給獎,不重覆給獎。
註4:參賽者應無償授權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使用得獎作品於各項宣導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得獎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參賽者並同意不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註5: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倘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得逕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相關得獎證明)。若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委辦單位造成損害,得獎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註6:凡參賽作品,因保存時、郵寄途中或其它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恕不負責,請參賽者注意。
註7:作品如有需使用光、電等動力,應自行解決動力問題,且需注意安全性與作品穩定性。
六、評分項目及權重
(一)綠色概念(40%):包含以下二項。
1.環保主題與綠色意識(20%):作品之環保意識傳達強度與綠色創作理念之呈現。
2.回收再生利用價值(20%):作品之回收再生利用技巧及觀念之呈現。
(二)創意與視覺性(60%):包含以下三項。
1.作品製作技巧(20%):作品製作技巧之呈現。
2.作品造形美感(20%):作品美觀性之呈現。
3.原創及功能實用性(20%):作品創意性及實用性之呈現。
八、表揚方式
本活動將評選出優選設計獎3名,由環保局配合公開活動頒獎。優選3名,各頒發獎牌乙面與獎金,佳作5名,各頒發獎狀乙紙與獎金,另學生組指導老師予以行政敘獎。本活動總獎金共255,000元,預計各獎項分配如下:
(一)學生組:
1.第1名:新台幣20,000元整(含稅),共1名。
2.第2名:新台幣15,000元整(含稅),共1名。
3.第3名:新台幣10,000元整(含稅),共1名。
4.佳 作:新台幣2,000元整(含稅),共5名,總獎金10,000元整。
(二)社會組:
1.第1名:新台幣80,000元整(含稅),共1名。
2.第2名:新台幣65,000元整(含稅),共1名。
3.第3名:新台幣40,000元整(含稅),共1名。
4.佳 作:新台幣3,000元整(含稅),共5名,總獎金15,000元整。
表1廢棄物回收材料藝術創作競賽活動報名表
作品名稱
參賽組別
□學生組 □社會組
□單位名稱
(或個人)
□(學校名稱)
單位
(系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
聯絡手機
指導老師
(若無可免填)
通訊地址
□□□
作品尺寸
長:______cm 寬:______cm 高:______cm
注意事項:
l.得獎作品(三名優選及佳作)之參賽實體作品歸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不予退還。未得獎作品請於活動結束經主辦單位通知一週內自行取回,未取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2.獲選作品之參選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參加相關成果發表活動。
3.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如經檢舉,除追回獎金(與相關得獎證明)外,有關刑責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4.凡參賽作品,因保存、郵寄途中或其它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恕不負責,請參賽者注意。
5.作品如有需使用光、電等動力,應以自行解決動力問題為原則,且需注意安全性與作品穩定性。
□參選者同意並遵守本活動辦法一切內容。(請勾選)
星期四, 八月 12, 2010
意猶未盡啊~
五天的國際論壇在8月4日下午結束了,有一點鳥獸散的感覺,跟以往參與的Work Shop“很不一樣”。不過,課程結束,老師走了,留下的激情還是存在,心裡很感謝。馬文‧利普夫斯基(Marvin Lipofsky)、理查‧瑞爾(Richard Royal)、帕米娜‧崔勒(Pamina Traylor)、艾迪‧伯納(Eddie Bernard)、傑夫‧賓諾斯(Jeff Benroth)、陸馳,感謝這些老師們的參與與指導,即使是下去幫了二天的忙,還是沒有找到適合的機會開口謝謝他們的到來,在國外參與的Work Shop一般都是演講、示範、學員實做,最後一定會有一個Party Revive,老師與學員很放鬆的交換心得與資訊,最後的回顧才是學員與老師最豐收的一刻。有些遺憾,但似乎臺灣的公部門辦理的活動好像都是這樣吧!
另外,非常感謝所有培訓班的學員們支持,我繳了學費進場當了二天義工,可能都有吃到老師的口水,每場結束後多虧你們的義務幫忙收拾善後,說真的一整天站立下來真的很累,比我們自己在作示範還辛苦,真的謝謝你們的體恤。
寶山的工作室一直在做整修的動作“很慢”,但希望九月底能夠到一個段落,然後能邀請大家來Party熱鬥一下,有人建議要組個“玻璃幫”,我看到時後再討論、討論,有興趣參與Party的人可以Call Lillian or E-mail or 留言在部落格。
這幾天忙著課程的事,幾乎都是天黑才回到家,院子裡似乎有很多的變化都沒有查覺,直到論壇結束的當天,拖著很累很累的身體回到家門口一霎那,整個人真的又興奮的活起來,前院的火龍果花正綻放,大概數了一下那天晚上至少開了五十朵,往年從沒開過那麼多花。隔天,前院後院逛了一圈,香蕉樹開花了,下星期應該會有第一批的火龍果可以吃了,龍眼樹上的果實很明顯的已經受鳥群與松鼠的攻擊,橄欖樹也開花了,池子裡的小鬥魚已經一群一群的游了,再來阿婆可能會有一堆吃不完的“瓜”出現在她的休息室裡。
寶山的工作室一直在做整修的動作“很慢”,但希望九月底能夠到一個段落,然後能邀請大家來Party熱鬥一下,有人建議要組個“玻璃幫”,我看到時後再討論、討論,有興趣參與Party的人可以Call Lillian or E-mail or 留言在部落格。
這幾天忙著課程的事,幾乎都是天黑才回到家,院子裡似乎有很多的變化都沒有查覺,直到論壇結束的當天,拖著很累很累的身體回到家門口一霎那,整個人真的又興奮的活起來,前院的火龍果花正綻放,大概數了一下那天晚上至少開了五十朵,往年從沒開過那麼多花。隔天,前院後院逛了一圈,香蕉樹開花了,下星期應該會有第一批的火龍果可以吃了,龍眼樹上的果實很明顯的已經受鳥群與松鼠的攻擊,橄欖樹也開花了,池子裡的小鬥魚已經一群一群的游了,再來阿婆可能會有一堆吃不完的“瓜”出現在她的休息室裡。
關於國際論壇若有想分享或想說的話,歡迎在留言板上與我們共享。
P.S.有拍照的快傳來,有錄影的快Copy來~
P.S.有拍照的快傳來,有錄影的快Copy來~
星期日, 六月 27, 2010
2010「玻璃藝術人才培訓」報名開始!
深耕玻璃藝術文化並培訓新一代的創作人才,新竹市文化局於7月至8月舉辦「玻璃藝術人才培訓」研習活動,歡迎對玻璃藝術創作有興趣的民眾即日起踴躍報名參加。
「玻璃藝術人才培訓」活動自7月19日至8月26日止,在玻工館的玻璃工坊舉行,課程內容有「平板窯燒砂模鑄造班」、「吹製玻璃」初階班及進階班等,上課時間自上午9時至16時,費用2仟元至6仟元不等,共招收32名學員,歡迎年滿18歲以上,有志於玻璃藝術創作的大專院校玻璃藝術相關科系學生,或具有玻璃藝術創作經驗之社會人士踴躍參加。
報名方式請至玻璃工藝博物館報名或電洽03-5626091轉101徐小姐或劉小姐。 http://www.hcccb.gov.tw/chinese/01news/news_a02.asp?bull_id=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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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玻璃藝術創作論壇 2010/7/31~8/4